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学院志愿服务,引领员工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员工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员工社会责任感,根据《葡萄京官网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团委统筹负责和管理指导全院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在读员工。
第二章 队伍与管理
第四条 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公司党委的指导下,负责学院各组织主办的志愿服务活动审核、时长审核,以及学院员工参加的其他校外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认定等工作。
第五条 葡萄京官网志愿服务组织包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专项志愿服务队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葡萄京官网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管理;
(二)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完成学院交办的有关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 志愿服务
第七条 志愿服务包括:
(一)校园服务、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手工制作、爱心扶助、社会公益、教育服务、市民学校、法律援助、大型赛会服务等;
(二)经院团委审批通过,由各员工组织自行组织或新开发的其他志愿服务。
第八条 专项志愿服务队伍、其他组织计划开展的志愿服务,应当经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第九条 公司各组织举办校外志愿服务应当确保志愿者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章 时长认证
第十条 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工作采取不溯及注册前原则,即成为注册志愿者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方能认证服务时长。
第十一条 公司各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如未按规定提前申报,不予认证志愿服务时长。
第十二条 公司志愿者参加校外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审核认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志愿服务进行监察,监察过程中,发现虚假志愿服务、消极不履行志愿服务义务、实际活动内容与申报志愿服务内容不一致等违规情形,活动负责人应按要求及时调整或终止活动,未按要求进行调整或终止活动的,不予认证服务时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司党委审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