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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葡萄京官网国际员工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4 10:36:00

  关于印发《葡萄京官网国际员工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葡萄京官网国际员工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学校 2020 年第 21 次董事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葡萄京官网

2020 年 9 月 16 日

 

葡萄京官网国际员工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国际员工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集团国际员工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员工管理办法》《来华职工高等教育质量规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际员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申请来集团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 国际员工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综合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第四条 国际员工的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国际员工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组织国际员工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文件;审核招生专业及学科设置;审核招生简章并上报学校审定;审核拟录取名单上报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招生过程等工作。

第七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国际员工的招生工作: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招生计划;协助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审核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接受报考咨询;编制奖学金体系;组织国际员工的入学申请、资格审查、奖学金评审;协助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开展国际员工的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二级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国际员工招生工作:制定本单位的招生简章(含招生人数、招生专业、导师队伍、申请条件、 招生程序、录取要求、学制学费等);负责本单位国际员工的材料评审、考核、录取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国际员工的奖学金评审推荐与考评等工作。

第九条 二级培养单位应充分论证专业学科设置、团队条件、教学资源配置及国际交流合作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国际员工培养方案,稳步扩大本单位国际员工的培养规模,确保国际员工的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章 员工申请

第十条国际员工申请攻读集团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3.学业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外国来华职工健康检查标准” 规定;

5.申请攻读本科学士学位的员工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原则上应年满 18 周岁;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员工入学前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员工入学前须已获得硕士学位;

6.达到报考学院(项目)招生简章所规定的语言要求和学术要求。

第十一条 申请人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成绩单、专家推荐信、语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由二级培养单 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申请人提供虚假入学申请材料,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取消奖学金资 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第十二条 申请人须按要求完成申请程序,具体要求由二级培养单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第四章 审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检查申请人是否满足集团基本申请条件,确保申请材料的完备性。 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对相关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在《国际员工审查表》上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复 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水平 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1.专业基础考察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

2.科研能力 考察申请人的学术研究经历、科研水平、科研潜力、论文发表、 项目参与、科研获奖等;

3.语言水平 考察申请人的口语、听力及专业语言水平;

4.综合素质 综合评价申请人的个人品性、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培养潜力、 沟通能力、合作精神、身体与心理健康等。

第十五条 二级培养单位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完成本单位申请人的考核工作。国际研究生考核必须包含面试环节,国际本科生可根据需要进行面试。 面试环节一般应采取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的方式,国际研究生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国际本科生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3 人,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 二级培养单位应对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 申请人考核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各项内容比例由二级培养单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满分为 100 分。

第十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和发挥研究生导师在招收国际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博士生导师可全面考查申请者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等,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成绩,其评价成绩占考核总成绩比例由二级培养单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原则上占比不得超过 50%。

第十八条 二级培养单位应妥善保存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记录表备查,考核小组成员及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应在记录表上签署意见,申请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还需申请导师签署意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二级培养单位考核结果存在疑问的,可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会同国际教育学院再次组织对申请人的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 所有申请人均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取。 申请双学位等国际合作项目申请的申请人,依据签订的协议进行考核、录取工作。考核环节将作为国际员工录取及奖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对在国际员工招生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二级培养单位考核完成后,应将考核结果及录取建议信息上报国际教育学院。建议录取的须提交预录取专业、接收导师等信息;不建议录取的须提交不予录取原因。

第二十三条 国际教育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二级培养单位考核情况,全面评估申请人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择优录取, 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对拟录取建议名单的申请人上报国家、重庆市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背景审查。 第二十四条 国际教育学院将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后分别上报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五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录取的国际员工,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来华学习签证、录取通知书、学历、 学位证书及公证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及公证件。 入学新生将接受学校组织的全面复查(含健康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工作流程

第二十七条二级培养单位应于每年 6 月制订全学年国际员工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层次(本科或研究生)及招生批次(春季或 秋季),拟定招生简章上报学校通过。

第二十八条 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招生简章开展春季或秋季招生 工作,原则上分别于每年 3-5 月或 9-11 月开展报名考核工作,1 月或 7 月开展录取工作,3 月或 9 月开展入学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葡萄京官网招收外国 职工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