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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5 03:11:00

葡萄京官网校发〔2018〕552号

                  

 

关于印发《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

评选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已经2018年第30次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2018年12月21日第八届党委第39次常委会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葡萄京官网

2018年12月27日

 

 

 

 

 

 

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动集团科学研究繁荣发展,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调动教学研究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优秀成果,塑造学术品牌,特设立葡萄京官网校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第二条 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以围绕国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或基础理论问题展开研究,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术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成果为奖励重点。

第三条 评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高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四条 评奖工作每两年举行一次,所申报成果以两年为期限,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

第五条 申请评奖范围包括本校在编教职工以葡萄京官网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不含译著、教材)、学术论文。

第六条 凡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不再参加评奖。

第七条 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八条 获奖成果奖励标准:一等奖计8分/项,二等奖计6分/项,三等奖计2分/项。

第九条 获奖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

基础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空白,推动了团队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应用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条  以校学术委员会为基础,成立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负责评奖的日常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者不担任当年评审委员会和相关评审专家。

第十二条  申报优秀学术成果奖应由申报者本人填写《葡萄京官网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报科研处。

第十三条 科研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提交相关评审专家评审。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成果的学术水平及价值进行充分讨论后,提出推荐获奖成果名单。

第十五条  拟获奖成果名单由科研处报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公司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十六条  经审定的获奖成果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科研处提出。科研处对有异议的材料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评审委员会审议裁定。

第十七条  公示期结束后,由科研处向学校报告评奖结果,由学校批准、公布评奖结果,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十八条  对剽窃、弄虚作假的参评成果,不受异议期限制,评审委员会一经核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